「半導體業空污管制及排放標準」修正草案 預告

環保署預告「半導體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修正草案,以「務實、自主及簡化」三大重點進行研修,增訂排放濃度標準及檢討監檢測規範,爰訂定個別排放管道濃度標準,取代過去全廠排放量之管制方式,強化排放管道自主監測及簡化定期檢測相關規範,同時兼顧空污防制管理與產業發展,使半導體產業之空污防制管理更臻完備,創造環境保護與產業發展運作共利效益。

環保署表示,鑑於半導體製造業等高科技產業蓬勃發展,關注衍生之環保課題更顯其重要性,為使環境保護與產能管理更具彈性,同時督促新建廠房或新設製程,應選擇污染排放較低或防制效能較佳之設備,本標準修正不分規模之全廠總排放量管制方式,改以個別排放管道濃度規範並增訂新設製程排放標準,提升主管機關之查核及業者自主管理作業之便利性。

台南新納管24間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工廠【追繳逾5百萬空汙費】

為降低臭氧生成,台南市環保局去年清查50間未列管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工廠,其中24間列入管制對象,並納入空汙費管理系統追蹤,共追繳空汙費540萬元。

環保局表示,臭氧過高,不利健康,且會影響氣候變遷,市府持續查核列管工廠、清查非列管業者,再加上空汙費依排放量分級計價,促使業者更新空汙防制設備或使用低汙染原料,達到汙染減量目的,過去2年來台南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共減量約938公噸。

據統計,台南目前列管1243間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工廠,包括表面塗裝業、汽修業、塑膠原料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及光電業等,但非列管業者可能因新增製程原物料類別或變更原物料,達到空汙費申報門檻卻未主動申報,因此環保局去年清查高臭氧潛勢製程工廠,新納管24家者,合計追繳空汙費540萬元。

環保局指出,今年會針對新列管工廠安排專家學者輔導,並提供減量建議,讓業者更清楚了解如何改善製程以降低汙染排放,也會請經發局提供業者公害防制技術諮詢窗口,讓業者有更多汙染改善輔導的資源。

環保局表示,臭氧是由氮氧化物、氧氣等與揮發性有機物,經過一連串光化反應而形成,降低臭氧生成需從減少臭氧形成機制著手。空汙費以價制量,依空汙費收費辦法,氮氧化物、硫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及粒狀物排放量大於10公斤即需申報並計算空汙費。

環保局長許仁澤說,揮發性有機物的管制將由排放量大及專法管制的行業別工廠陸續向下執行,環保局已管制台南市排放量大的業者,並與其進行排放量減量協談,輔導業者自主從源頭減量,有效減少臭氧前驅物排放,維護空氣品質及民眾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