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查獲暗管偷排及油污洩漏污染二仁溪 違反水污法最高罰2千萬元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與二仁溪沿岸巡守隊協力合作,繼113年2月查獲高雄市茄萣區亮○洗衣廠非法繞流排放未經妥善處理洗衣廢水污染二仁溪後,持續追蹤該區域污染改善情形,相隔不到3個月,又再度發現相同河段受到污染,旋即會同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追查可疑事業,查獲亮○洗衣廠再次以不同管道非法繞流排放洗衣廢水,另查獲附近冷凍工廠勝〇公司因拆除貯油槽不慎破裂,造成油污洩漏污染河段。

後續將亮○洗衣廠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告發,依法可處6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勝〇公司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告發,依法可處1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該2家業者污染行為倘依法認定屬情節重大,得令其停止作為或停工、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或勒令歇業。

環境管理署表示,於日前發現涵口圳添志橋下方持續有白濁色廢水污染情形,督察人員隨即督察亮○洗衣廠,確認2月查獲該廠以塑膠管繞流排放廢水的雨水側溝處非法塑膠管線已鋸斷及移除,場內大型洗衣機產出的廢水暫以大型塑膠桶盛裝,預計委外處理。

但督察人員鍥而不捨巡視該廠周邊水溝,發現廠外有一橘色塑膠管線正排放灰白色廢水,且於場區內相對應位置,發現廢水處理區旁設有隱密地下貯槽,隨即使用示蹤劑來追蹤廢水流向,含示蹤劑廢水即從廠外橘色塑膠管流入水溝,證實亮○洗衣廠再度以不同手法非法繞流排放廢水,除將再次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告發處分,當場並要求該廠立即停止違規排放廢水行為。此外,並確認前次2月查獲改廠非法繞流行為,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將依法裁處257萬4,000元,並與本次行為分別裁處罰鍰。

另外,勝〇公司委託拆除相關設備,造成貯油槽損壞,重油外漏至廠內側溝,洩漏途徑至河面可見油花並聞到油味,明顯污染水體,未依法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告發處分,依法可處1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已要求業者於3日內完成油污清理。

環境管理署攜手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加強查核二仁溪流域沿岸的事業單位,透過仔細查處、縝密蒐證及科技辦案,可有效揪出違規業者的不法行為,同時也持續與民間環保志工團體交流,透過在地民間力量與政府部門合作,有效且迅速查獲污染行為。

環境管理署呼籲民眾,若發現污染環境的情事,可以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期盼透過在地巡守及環境保護機關強力取締的齊心合作,遏止不法業者心存僥倖的污染行為。

環管署即時遏止貓羅溪污染行為 最高處2千萬元罰鍰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為落實區域治理,除持續推動事業自主廢水管理外,並針對污染重點河川之列管事業,運用大數據分析資料篩選高風險潛勢事業,依據篩選結果於5月15日至南投縣某事業進行督察,當場查獲非法繞流排放廢水之違規行為,業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後續並俟廢水檢驗結果,最高將可裁處違規業者新臺幣2,0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停工或停業。

環境管理署運用水污染源許可、定期申報及稽查處分等相關大數據資料智能分析,篩選高風險潛勢事業進行深度查核。本次查獲之違規事業座落於貓羅溪平林橋上游,屬金屬表面處理業,從事金屬加工處理、鍛造等作業。

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督察人員督察前先於廠區周圍巡查,發現有2處不明管道口正有疑似事業廢水排放,錄影取證及採樣後立即進廠,兵分2路直至製程區及廢水處理區查核,果然查獲製程區震動研磨製程廢水進入污泥脫水機後產出濾液及拋光製程區水洗研磨粉塵產生之廢水,均未收集導入廢水處理設施,分別以未登載之管線經廠內溝渠連接地下涵管排放至廠外排水溝,現場再投放示蹤劑佐證繞流排放情形,業者也只能坦承不諱。

督察人員現場已要求業者立即停止繞流排放廢水及全量納管廢水進行處理,並將違法管道拆除,業者除面臨相關處分外,並應依水污染防治法第71條規定清除處理其違規行為所造成之環境污染。

環境管理署表示,持續維護地區河川水質及避免農地污染為區域環境治理之重要工作,環境管理署及地方環保局將持續運用大數據分析及科技工具,針對污染熱點進行查緝管制,同時再次呼籲業者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一定要妥善收集處理廢水,切勿為了節省處理費用,以非法方式繞流排放,一經查獲重大違規情事都將遭從嚴懲處。

清洗殘漆污染客雅溪 竹市環保局依法開罰

竹市客雅溪遭不明液體污染,溪水呈現牛奶色一案,新竹市環保局表示,市府接獲通報後第一時間展開調查,稽查發現為某工程行員工清洗工具殘漆(水性漆),產生廢水經水溝流入客雅溪造成,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環保局當下立即要求停止排放,防堵油漆清洗廢水繼續污染溪水,並將依法對該工程行開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要求其限期改善,須清除水溝及客雅溪岸邊殘留白色廢水,如屆期未完成改善,將按次處罰,絕不寬貸!

環保局指出,市府當下針對現場水質進行檢測,檢測結果水溫為28.2℃、酸鹼度(pH)為7.67、導電度為507.1μs/cm,溶氧為4.35 mg/L,初步數據顯示水質未見異常;同時也採樣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氨氮及重金屬等送檢驗分析,待後續實驗室結果出爐,將以採證廢水檢測報告作為依據,確定此次水污染事件裁罰金額。

環保局呼籲,含有污染物之各類廢水及污水應妥善處理,切勿直接排放至河川,若造成水污染將依法開罰。市民如果在竹市轄內發現水污染情形,請於第一時間撥打1999市民專線或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進行通報,相關單位將立即進行處置,全力守護水環境清潔生態。

新北土城柑林埤溝、永和瓦窯溝污染 工地惹禍遭重罰

新北市府環保局今天說,接獲通報河川污染,土城柑林埤溝有大量白色泡沫,永和區瓦窯溝發現乳白廢水。昨晚火速破案,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從重罰排放工地廢水的工程業者。

市府環保局今天回應中央社記者詢問時表示,昨天晚間民眾通報的土城區柑林埤溝遭排白色泡沫廢水案,稽查人員第一時間沿水體往上游,追查附近社區、洗車場等,但都未查獲污染源。

環保局說,稽查人員鍥而不捨,分組分區地毯式搜查下,昨晚8時許,在附近一處即將落成的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建案的溝體,發現殘留泡泡,經比對水路及泡沫性質,確認為污染來源。

環保局說,工地人員解釋,5月30日消防測試時,大量消防泡沫殘留在污水池,7日趁執行道路復原的溝渠作業時排出廢水。稽查人員當場告發工地承攬廠商涉及違反水污法,最高可處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7日晚間也接獲民眾通報,永和瓦窯溝溪水遭染白。稽查人員採集水樣分析沒有毒性物質或重金屬反應,且水色近似泥沙,研判與營建工地有關。

稽查員針對上游的營建工程逐一查核,果然民有街的一處新建工程工地外面水溝,發現有白色泥沙淤積。該工地依規定,施工期間每月應清理沉砂池3次,但業者卻未依照規定處理。環保局依法告發,最重可處新台幣600萬元罰鍰。

會勘大溪茄苳溪惡臭問題 直接逮汙染現行犯

桃園市大溪區南興里茄苳溪長期惡臭困擾居民,每逢枯水期更有大量魚群翻肚,市議員陳治文邀集相關單位會勘,盼重視該流域汙染問題。現場發現有3人傾倒豆渣,環保局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告發並限期改善,依法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陳治文邀集環保局、水務局現場會勘,她說,茄苳溪長年有環境惡臭問題,尤其到了夏天枯水期,時常可見魚群翻肚,發出的臭味好幾天無法消散,居民苦不堪言。南興里長楊成雙也說,常有不肖豆製品工廠偷倒廢渣,茄苳溪惡臭已數十年,期盼相關單位設法改善。

一行人往上游勘查時,更發現某豆干工廠廠區外,有3名男子疑似正在傾倒豆渣,並將底渣鏟進茄苳溪內,稽查人員目視溪水水色偏白,且水面有少量黑色浮渣,經查該廠逕自將製程產生的豆渣及底渣傾倒於溪水中,已汙染茄苳溪水體,環保局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告發,並限期5月9日前完成改善,另稽查科將展開每周1次及不定期的稽查勤務,持續針對茄苳溪汙染源頭採樣蒐證,並建立通報機制。

市府水務局則說,將在5月底前清除現勘發現的渠底汙水沉積及雜草叢生問題,另地方反映河川匯流處的「跌水工」(水利工法中為保護渠道坡面,消除地形較陡處以減緩水流沖刷過剩能量),因設計問題導致水流太過緩慢,導致汙水沉積在渠底淤積,後續將研議改善。

陳治文說,大溪居民盼望整治茄苳溪改善周遭環境,河流環境維護需要長時間努力才能看見成效,將全力督促相關單位。

偷排甲苯有毒廢氣 台中大里印刷廠11年詐8400萬空汙費

台中大里區坤隆行公司從事凹版印刷,製程中會產生甲苯、丁酮等有毒廢氣,公司訾姓負責人為節省處理費成本,竟和蔡姓副總、陳姓經理及程姓員工卻以明顯低於實際用量向政府申報,11年來短繳空汙費8400多萬元,還非法繞流偷排廢氣,檢方依詐欺、空汙法等起訴訾等4人。

檢警調查,訾男(74歲)為坤隆行實際負責人兼總經理,公司從事凹版印刷領有台中市環保局核發固定汙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操作許可,因作業製程中會產出廢氣,包括甲苯、丁酮及異丙醇等揮發性空汙,需收集後由管道排放,每季向環保局申報用量、排放量,以計算繳納空汙費。

但訾為節省成本,2011年1月起短報每月、每季原物料進料量,並由陳姓管理部經理(63歲)依許可用量分配後繕打「液體混合設備表」,細部交由程姓員工輸入環保署系統申報,最後也經蔡姓副總經理(54歲)同意,藉此低報短繳。

檢方統計,公司自2011年第1季至2022年第2季止,該公司共有32季低報,短繳金額高達8400萬多元。

全案因環境部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巡查時,發現坤隆行公司私設非法管道繞流排放廢氣,經監控其申報資料察覺有異,報請檢方指揮後,2022年7月19日至公司位在大里的廠房搜索查獲。

檢方訊時,包括訾姓總經理等4人均坦承短報原物料用量、空汙費,其他員工也證稱,訾有請廠商設置非法排氣管道,因為訾知道設備設計量不足,有廢氣外排。

檢方偵結依加重詐欺得利、空氣汙染法申報不實等罪嫌起訴訾等4人,並請法院就其短繳費用8400萬元不法所得宣告沒收。

台南膠帶工廠涉短報空污費 將追繳逾1238萬元

檢警環日前聯合稽查台南仁德一間膠帶工廠,查獲偷排廢氣,最重可開罰新台幣2000萬元;另外,也發現空污費短報金額達1238萬餘元,後續將追繳短報空污費及不法利益。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日前會同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及台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針對台南市仁德區某膠帶工廠共同執行稽查搜索,查獲此工廠私自裝設繞流排放裝置,蓄意調整廢氣流向繞過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排放,監控過程發現當稽查人員進場時,此廠人員即手動關閉繞流排放裝置,逃避檢查。

環管署指出,同時於現場同步執行檢測作業時,也發現廢氣蒐集系統有多處滲漏揮發性有機污染物。

環管署表示,此廠未依規定妥善操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可處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令其停工或停業。

此外,環管署提到,搜索過程勾稽比對申報資料與購買紀錄,也發現此公司有機溶劑使用量有短報、漏報,短報空污費初步估算達1238萬餘元,將依法追繳短報空污費及不法利益。

環管署表示,此公司申報不實或於業務上文書為虛偽記載,依空污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初步調查此公司有4人涉犯刑責,由台南市調查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中。

高雄鳳山溪變紅冒泡泛油污 冬瓜糖工廠偷排廢水開罰、勒令停工

高雄市鳳山溪今晚變成紅色,冒白色泡泡又泛油污,鳳山區北門里河川巡守隊攜手環保局今晚查獲1間冬瓜糖工廠偷排含泡沫紅褐色廢水污染鳳山溪,環保局依水污法開罰6萬至2000萬元,並勒令停工。

鳳山區北門里河川巡守隊今晚巡查鳳山溪,發現鳳山溪美山70巷至美庄路段,沿線溪水變成紅色,還冒白色泡泡,甚至整條溪泛油污,趕緊通報環保局處理。

環保局據報派員前往查緝,今晚近9時於大寮區,查獲1間冬瓜糖工廠偷排含泡沫紅褐色廢水污染鳳山溪,經查工廠為水污法列管事業,卻未設置處理設備,清洗煮糖鍋爐廢水未經許可,致排放含泡沫紅褐色廢水,污染鳳山溪上游鳳山圳。

環保局表示,將依違反水污法第7、14條規定,裁處6萬至2000萬元罰鍰,並勒令工廠停工。

興達電廠被控違法排放廢水 高市府曾查獲7件罰512萬今再稽查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指控台電興達電廠涉嫌違法排放廢水,要求環境部、高雄市政府徹查,環保局今入廠稽查未查獲違法情事,已採集放流水送驗,強調依法辦理;此外,市府曾查獲台電興達發電廠自108年迄今違反環保法令7件總計裁處512.4萬元,其中違反水污法3件共開罰487萬8000元。

市府表示,台電興達發電廠自108年迄今違反環保法令共7件,包括水污染3件、廢清法4件,合計裁處512.4萬元,其中違反水污法規定部分,裁處3張罰單共487萬8000元,分別是廢水處理設施使用藥品及污泥產生、貯存、清運量,未依規定按次記錄開罰,另有2件是放流水硼超標開罰。

此外,違反廢清法有4件,包括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進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廢清書未登載二異丙胺原料使用及容器廢棄物等項目,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情形。

環保局今接獲檢舉入廠稽查,進行廢水排放許可文件符合度、法令規範查核及放流水質採樣檢驗,以確保該廠廢水處理設施正常操作,未查獲違法排放廢水等情事,已採集放流水送驗,倘查獲違反水污法相關規定,市府一定依法辦理。

違規養豬多達300頭且汙染野溪 頭份查獲非法養豬場開罰

苗栗縣議員陳光軒接獲陳情,反映頭份流東里4鄰有養豬場長期排放糞水,汙染農民灌溉用水,且豬場違規處理餿水造成環境惡臭,昨天邀農業處、環保局人員前往稽查,發現場內飼養約300頭豬,但沒有畜牧登記及排放許可證,分別依違反畜牧法、水汙染防治法開罰,要求1個月改善且不得再飼養,如複查未改善,將按次連續處罰。

 

陳光軒指出,26日晚間他收到市民代表黃宣乾反映,流東里4鄰有處養豬場長期排放糞水,造成農民灌溉用水受汙染,且違規處理餿水造成環境惡臭,昨天一早他立即請環保局、農業處人員聯合稽查。

 

陳光軒表示,經調查這處養豬場業者是新竹縣人到頭份養豬,未辦理畜牧登記卻養了300頭左右的豬隻,現場環境髒亂惡臭,水肥處理設施也簡陋,豬糞及糞水部分排入一旁野溪,溪水汙黑混濁,現場還查獲違規處理廢棄物的情況。

 

農業處表示,畜牧法規定飼養家畜、家禽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的飼養規模以上,就應申請畜牧場登記,其中養豬達20頭以上就必須申請。這處違規養豬場飼養近300頭卻沒有畜牧登記,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且不得再養,業者如要申請畜牧登記,但附近300公尺內有住家,也不符合申辦畜牧登記的條件。

 

環保局指出,這處養豬場沒有排放許可證,現場的廢水處理設施簡陋,未達到排放水標準導致附近野溪受汙染,將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開罰,可處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環保局已將汙水採樣化驗,將視汙染情節決定開罰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