駭人! 壓克力廠氣爆大火 台南「5地在下風處」注意空汙

台南空氣品質注意!氣象粉專「台灣颱風論壇|天氣特急」表示, 台南山上區壓克力廠氣爆大火,目前風速相當微弱,有點北風,下風處的永康、新化、歸仁、關廟、龍崎,注意空氣品質變化。

 

根據環境部空氣品質監測網,環境風場為東南風,受地形影響雲嘉南以北擴散條件較差,易有汙染物累積。

環保局科技執法 查獲台中大里印刷廠偷排廢氣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與台中地檢署通力合作下,運用分析空氣微型感測器等大數據查緝工廠排放污染,發現大里工業區某印刷廠有非法繞流偷排廢氣、未妥善處理揮發性有機空氣污染物以及短繳空氣污染防制費的重大違規行為,依法裁處208萬元罰鍰,後續除將追繳其短繳的空氣污染防制費,台中地檢署亦將涉案一行人提起公訴。

環保局說明,經由空氣微型感測器、空品監測車監測及環保申報資料等大數據進行分析,發現該公司鄰近微型感測器異常高值且疑有申報異常、排放管道異常等問題。經報請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由台中地檢署、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及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及環保局共同合作。

環保局指出,經調查,掌握該公司有未依製程實際使用有機溶劑量,蓄意短繳空氣污染防制費的違法情形,並運用無人飛行載具及紅外線氣體顯像儀等科技工具監控,發現該公司於廠房頂設置多處非法排放管道。111年7月19日啟動檢調警環聯合查緝行動,現場查獲該公司以電子閥門控制躲避查緝,將含甲苯、二甲苯的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繞流排放至大氣,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環保局依法裁處208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完成。

此外,查獲該廠製程原物料使用量以多報少,短繳空氣污染防制費,後續將依查扣資料重新核算並追繳空氣污染防制費。此案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何建寬偵結,以涉犯空氣污染防制法申報不實及刑法詐欺得利等罪,將該公司及負責人、從業人員4人提起公訴,並向法院求處沒收短繳空氣污染防制費的犯罪所得約新台幣8,400餘萬元。

環保局長陳宏益呼籲,為查緝人眼看不見的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排放行為,環保局透過紅外線氣體顯像儀、紅外線熱顯像儀及火焰離子偵測器等各項科學儀器,協助監控與稽查蒐證,讓污染排放無所遁形,提升稽查成效。環保局將持續查核具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廠家,並精進稽查管制方式,為台中市民眾居住環境品質嚴格把關;另對於空污法規定有申請或申報義務者,明知不實作成文書虛偽紀載者,涉案相關人員也將難逃刑責制裁,提醒公私場所做好污染改善工作及確實申報,切勿心存僥倖。

膠帶工廠非法排放揮發性有機污染物 將依法嚴懲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針對製程可能產生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業者加強查核,發現臺南市仁德區某膠帶工廠原物料中有機溶劑使用量疑似有短報、漏報情形,於是會同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及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共同執行稽查搜索,查獲該工廠揮發性有機物異常洩漏未妥善處理、私設繞流排放裝置等行為,並短報空污費,初估達新臺幣1,238萬餘元,除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處分,追繳短報之空污費及不法所得,另申報不實涉犯刑責部分,由臺南市調查處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日前督察該膠帶工廠時,發現生產流程產出的廢氣未妥善收集處理,疑似裝設繞流排放裝置,使廢氣未經妥善處理即排放到大氣中。於4月25日會同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及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共同執行稽查搜索,查獲該工廠私自裝設繞流排放裝置,蓄意調整廢氣流向繞過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排放,監控過程發現當稽查人員進場時,該工廠人員即手動關閉繞流排放裝置,逃避檢查。同時,於現場同步執行檢測作業時,也發現廢氣蒐集系統有多處滲漏揮發性有機污染物。

該工廠未依規定妥善操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告發,依法可處罰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令其停工或停業。此外,搜索過程勾稽比對申報資料與購買紀錄,也發現該公司有機溶劑使用量有短報、漏報,短報之空污費初步估算達新臺幣1,238萬餘元,將依法追繳短報之空污費及不法利益。另該公司申報不實或於業務上作成之文書為虛偽記載,涉犯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4條及第57條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初步調查該公司有4人涉犯刑責,由臺南市調查處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中。

環境管理署再次呼籲,事業平時應確實加強維護操作各項污染防制設備、落實各項污染防制工作,為保障民眾健康、維護環境品質,環境管理署將與縣市環保局合作持續進行智慧科技監控工作,以強化對高污染潛勢熱區事業的管控。

再度查獲暗管偷排及油污洩漏污染二仁溪 違反水污法最高罰2千萬元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與二仁溪沿岸巡守隊協力合作,繼113年2月查獲高雄市茄萣區亮○洗衣廠非法繞流排放未經妥善處理洗衣廢水污染二仁溪後,持續追蹤該區域污染改善情形,相隔不到3個月,又再度發現相同河段受到污染,旋即會同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追查可疑事業,查獲亮○洗衣廠再次以不同管道非法繞流排放洗衣廢水,另查獲附近冷凍工廠勝〇公司因拆除貯油槽不慎破裂,造成油污洩漏污染河段。

後續將亮○洗衣廠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告發,依法可處6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勝〇公司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告發,依法可處1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該2家業者污染行為倘依法認定屬情節重大,得令其停止作為或停工、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或勒令歇業。

環境管理署表示,於日前發現涵口圳添志橋下方持續有白濁色廢水污染情形,督察人員隨即督察亮○洗衣廠,確認2月查獲該廠以塑膠管繞流排放廢水的雨水側溝處非法塑膠管線已鋸斷及移除,場內大型洗衣機產出的廢水暫以大型塑膠桶盛裝,預計委外處理。

但督察人員鍥而不捨巡視該廠周邊水溝,發現廠外有一橘色塑膠管線正排放灰白色廢水,且於場區內相對應位置,發現廢水處理區旁設有隱密地下貯槽,隨即使用示蹤劑來追蹤廢水流向,含示蹤劑廢水即從廠外橘色塑膠管流入水溝,證實亮○洗衣廠再度以不同手法非法繞流排放廢水,除將再次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告發處分,當場並要求該廠立即停止違規排放廢水行為。此外,並確認前次2月查獲改廠非法繞流行為,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將依法裁處257萬4,000元,並與本次行為分別裁處罰鍰。

另外,勝〇公司委託拆除相關設備,造成貯油槽損壞,重油外漏至廠內側溝,洩漏途徑至河面可見油花並聞到油味,明顯污染水體,未依法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告發處分,依法可處1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已要求業者於3日內完成油污清理。

環境管理署攜手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加強查核二仁溪流域沿岸的事業單位,透過仔細查處、縝密蒐證及科技辦案,可有效揪出違規業者的不法行為,同時也持續與民間環保志工團體交流,透過在地民間力量與政府部門合作,有效且迅速查獲污染行為。

環境管理署呼籲民眾,若發現污染環境的情事,可以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期盼透過在地巡守及環境保護機關強力取締的齊心合作,遏止不法業者心存僥倖的污染行為。

環管署即時遏止貓羅溪污染行為 最高處2千萬元罰鍰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為落實區域治理,除持續推動事業自主廢水管理外,並針對污染重點河川之列管事業,運用大數據分析資料篩選高風險潛勢事業,依據篩選結果於5月15日至南投縣某事業進行督察,當場查獲非法繞流排放廢水之違規行為,業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後續並俟廢水檢驗結果,最高將可裁處違規業者新臺幣2,0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停工或停業。

環境管理署運用水污染源許可、定期申報及稽查處分等相關大數據資料智能分析,篩選高風險潛勢事業進行深度查核。本次查獲之違規事業座落於貓羅溪平林橋上游,屬金屬表面處理業,從事金屬加工處理、鍛造等作業。

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督察人員督察前先於廠區周圍巡查,發現有2處不明管道口正有疑似事業廢水排放,錄影取證及採樣後立即進廠,兵分2路直至製程區及廢水處理區查核,果然查獲製程區震動研磨製程廢水進入污泥脫水機後產出濾液及拋光製程區水洗研磨粉塵產生之廢水,均未收集導入廢水處理設施,分別以未登載之管線經廠內溝渠連接地下涵管排放至廠外排水溝,現場再投放示蹤劑佐證繞流排放情形,業者也只能坦承不諱。

督察人員現場已要求業者立即停止繞流排放廢水及全量納管廢水進行處理,並將違法管道拆除,業者除面臨相關處分外,並應依水污染防治法第71條規定清除處理其違規行為所造成之環境污染。

環境管理署表示,持續維護地區河川水質及避免農地污染為區域環境治理之重要工作,環境管理署及地方環保局將持續運用大數據分析及科技工具,針對污染熱點進行查緝管制,同時再次呼籲業者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一定要妥善收集處理廢水,切勿為了節省處理費用,以非法方式繞流排放,一經查獲重大違規情事都將遭從嚴懲處。

清洗殘漆污染客雅溪 竹市環保局依法開罰

竹市客雅溪遭不明液體污染,溪水呈現牛奶色一案,新竹市環保局表示,市府接獲通報後第一時間展開調查,稽查發現為某工程行員工清洗工具殘漆(水性漆),產生廢水經水溝流入客雅溪造成,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環保局當下立即要求停止排放,防堵油漆清洗廢水繼續污染溪水,並將依法對該工程行開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要求其限期改善,須清除水溝及客雅溪岸邊殘留白色廢水,如屆期未完成改善,將按次處罰,絕不寬貸!

環保局指出,市府當下針對現場水質進行檢測,檢測結果水溫為28.2℃、酸鹼度(pH)為7.67、導電度為507.1μs/cm,溶氧為4.35 mg/L,初步數據顯示水質未見異常;同時也採樣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氨氮及重金屬等送檢驗分析,待後續實驗室結果出爐,將以採證廢水檢測報告作為依據,確定此次水污染事件裁罰金額。

環保局呼籲,含有污染物之各類廢水及污水應妥善處理,切勿直接排放至河川,若造成水污染將依法開罰。市民如果在竹市轄內發現水污染情形,請於第一時間撥打1999市民專線或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進行通報,相關單位將立即進行處置,全力守護水環境清潔生態。

新北土城柑林埤溝、永和瓦窯溝污染 工地惹禍遭重罰

新北市府環保局今天說,接獲通報河川污染,土城柑林埤溝有大量白色泡沫,永和區瓦窯溝發現乳白廢水。昨晚火速破案,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從重罰排放工地廢水的工程業者。

市府環保局今天回應中央社記者詢問時表示,昨天晚間民眾通報的土城區柑林埤溝遭排白色泡沫廢水案,稽查人員第一時間沿水體往上游,追查附近社區、洗車場等,但都未查獲污染源。

環保局說,稽查人員鍥而不捨,分組分區地毯式搜查下,昨晚8時許,在附近一處即將落成的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建案的溝體,發現殘留泡泡,經比對水路及泡沫性質,確認為污染來源。

環保局說,工地人員解釋,5月30日消防測試時,大量消防泡沫殘留在污水池,7日趁執行道路復原的溝渠作業時排出廢水。稽查人員當場告發工地承攬廠商涉及違反水污法,最高可處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7日晚間也接獲民眾通報,永和瓦窯溝溪水遭染白。稽查人員採集水樣分析沒有毒性物質或重金屬反應,且水色近似泥沙,研判與營建工地有關。

稽查員針對上游的營建工程逐一查核,果然民有街的一處新建工程工地外面水溝,發現有白色泥沙淤積。該工地依規定,施工期間每月應清理沉砂池3次,但業者卻未依照規定處理。環保局依法告發,最重可處新台幣600萬元罰鍰。

會勘大溪茄苳溪惡臭問題 直接逮汙染現行犯

桃園市大溪區南興里茄苳溪長期惡臭困擾居民,每逢枯水期更有大量魚群翻肚,市議員陳治文邀集相關單位會勘,盼重視該流域汙染問題。現場發現有3人傾倒豆渣,環保局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告發並限期改善,依法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陳治文邀集環保局、水務局現場會勘,她說,茄苳溪長年有環境惡臭問題,尤其到了夏天枯水期,時常可見魚群翻肚,發出的臭味好幾天無法消散,居民苦不堪言。南興里長楊成雙也說,常有不肖豆製品工廠偷倒廢渣,茄苳溪惡臭已數十年,期盼相關單位設法改善。

一行人往上游勘查時,更發現某豆干工廠廠區外,有3名男子疑似正在傾倒豆渣,並將底渣鏟進茄苳溪內,稽查人員目視溪水水色偏白,且水面有少量黑色浮渣,經查該廠逕自將製程產生的豆渣及底渣傾倒於溪水中,已汙染茄苳溪水體,環保局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告發,並限期5月9日前完成改善,另稽查科將展開每周1次及不定期的稽查勤務,持續針對茄苳溪汙染源頭採樣蒐證,並建立通報機制。

市府水務局則說,將在5月底前清除現勘發現的渠底汙水沉積及雜草叢生問題,另地方反映河川匯流處的「跌水工」(水利工法中為保護渠道坡面,消除地形較陡處以減緩水流沖刷過剩能量),因設計問題導致水流太過緩慢,導致汙水沉積在渠底淤積,後續將研議改善。

陳治文說,大溪居民盼望整治茄苳溪改善周遭環境,河流環境維護需要長時間努力才能看見成效,將全力督促相關單位。

偷排甲苯有毒廢氣 台中大里印刷廠11年詐8400萬空汙費

台中大里區坤隆行公司從事凹版印刷,製程中會產生甲苯、丁酮等有毒廢氣,公司訾姓負責人為節省處理費成本,竟和蔡姓副總、陳姓經理及程姓員工卻以明顯低於實際用量向政府申報,11年來短繳空汙費8400多萬元,還非法繞流偷排廢氣,檢方依詐欺、空汙法等起訴訾等4人。

檢警調查,訾男(74歲)為坤隆行實際負責人兼總經理,公司從事凹版印刷領有台中市環保局核發固定汙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操作許可,因作業製程中會產出廢氣,包括甲苯、丁酮及異丙醇等揮發性空汙,需收集後由管道排放,每季向環保局申報用量、排放量,以計算繳納空汙費。

但訾為節省成本,2011年1月起短報每月、每季原物料進料量,並由陳姓管理部經理(63歲)依許可用量分配後繕打「液體混合設備表」,細部交由程姓員工輸入環保署系統申報,最後也經蔡姓副總經理(54歲)同意,藉此低報短繳。

檢方統計,公司自2011年第1季至2022年第2季止,該公司共有32季低報,短繳金額高達8400萬多元。

全案因環境部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巡查時,發現坤隆行公司私設非法管道繞流排放廢氣,經監控其申報資料察覺有異,報請檢方指揮後,2022年7月19日至公司位在大里的廠房搜索查獲。

檢方訊時,包括訾姓總經理等4人均坦承短報原物料用量、空汙費,其他員工也證稱,訾有請廠商設置非法排氣管道,因為訾知道設備設計量不足,有廢氣外排。

檢方偵結依加重詐欺得利、空氣汙染法申報不實等罪嫌起訴訾等4人,並請法院就其短繳費用8400萬元不法所得宣告沒收。

台南膠帶工廠涉短報空污費 將追繳逾1238萬元

檢警環日前聯合稽查台南仁德一間膠帶工廠,查獲偷排廢氣,最重可開罰新台幣2000萬元;另外,也發現空污費短報金額達1238萬餘元,後續將追繳短報空污費及不法利益。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日前會同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及台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針對台南市仁德區某膠帶工廠共同執行稽查搜索,查獲此工廠私自裝設繞流排放裝置,蓄意調整廢氣流向繞過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排放,監控過程發現當稽查人員進場時,此廠人員即手動關閉繞流排放裝置,逃避檢查。

環管署指出,同時於現場同步執行檢測作業時,也發現廢氣蒐集系統有多處滲漏揮發性有機污染物。

環管署表示,此廠未依規定妥善操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可處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令其停工或停業。

此外,環管署提到,搜索過程勾稽比對申報資料與購買紀錄,也發現此公司有機溶劑使用量有短報、漏報,短報空污費初步估算達1238萬餘元,將依法追繳短報空污費及不法利益。

環管署表示,此公司申報不實或於業務上文書為虛偽記載,依空污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初步調查此公司有4人涉犯刑責,由台南市調查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