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防制費率修正7/1生效 每年再減9000噸排放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30日)公告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擴大空污排放差別費率,自7月1日生效,預期每年可再減少約9000公噸的空氣污染物排放。

環保署指出,這次公告修正的「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內容,包含擴大季節性費率差距,修正廢氣燃燒塔費率計算方式,調整戴奧辛重金屬及有害揮發性有機物(VOCs)費率,並新開徵3種有害VOCs空污費。

環保署表示,收費費率修正後,主要受影響者包括電力業、鋼鐵業、石化業、水泥業、面板業等對象,期望業者發展經濟的同時,更應善盡空氣污染減量責任。

環保署重申,透過相關機制強化經濟誘因,提高傳統及有害空氣污染物減量效益,預期每年可再減少約9000公噸的空氣污染物排放。

另外,環保署提醒,公私場所於10月申報第3季(7至9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時,即適用前述規定。關於收費費率詳細內容,可至環保署網站「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頁查詢。

高雄鳳山溪遭水泥製品廠非法排污 環保局告發

高雄市鳳山溪屢遭偷排廢水,高雄市環保局今天在鳳山溪水污染管制區稽查,查獲鳥松區大同路一處水泥製品工廠排放乳白色混濁廢水,污染坔埔排水,當場依法告發、函命停工。

環保局發布新聞稿表示,稽查人員今天在坔埔排水發現有白色混濁廢水排出,循線往上游查察,查獲一水泥製品工廠,將大量清洗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即排放,依違反水污法第7、14條規定告發。

環保局指出,排廢水業者是鳥松區大同路上一水泥廠,工廠從事水泥製品製造,逕自排放廢水,水質檢驗報告檢測污染物超標倍數計算,將從重裁處新台幣6萬至2000萬元罰鍰外,現場命立即停止排放並函命停工。

環保局指出,該廠核屬水污法列管事業水泥業,但未取得排放許可,廠商未妥善處理清洗模具定型作業區產生的乳白色砂石廢水,逕自排放至廠外水溝,循水路污染鳳山溪支流坔埔排水。

根據統計,5月30日迄今,環保局從5月30日迄今已稽查194家次鳳山溪上游沿岸事業,裁處18家次業者非法排放廢水;其中有12家食品業者、3家皮革業、1家消防業者、1家水泥業及1家化工業者,17家依違反水污法告發,1家依違反空污法告發。

環保局呼籲,將不定期規劃水污染熱區稽查專案,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遭到重罰。

「積沙成塔」裸露揚塵全面管制 環署:估年減一座中火排放量

裸露的地表、露天堆放的工業物料、未封閉的廠房製程,只要風吹過,就會讓粒狀汙染物飄散。環保署表示,台灣每年有2萬多公噸懸浮微粒排放,其中有六成是粒狀污染逸散。為了減少排放,環保署6日修正發布「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管理辦法」,管制各處粒狀污染物,預估每年可「積沙成塔」,減少1471公噸懸浮微粒,相當於中火一整年粒狀污染物排放量。

台灣每年排放2萬424公噸懸浮微粒,其中超過六成起因於裸露土壤、工廠物料,以及開放製程的粒料隨風飛散(約1萬2812公噸)。這種污染被稱作「逸散性粒狀污染物」,通常來自砂石、採礦、水泥、石材、瀝青拌合、鋼鐵冶煉等產業。

環保署在2009年祭出「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管理辦法」,但減污效果有限。環署今(2023)年1月提出修正草案,並在本月6日正式發布辦法,要求業者、公家單位在一年緩衝期內加強污染防制措施。

環保署表示,「物料露天堆置」佔整體粒狀污染物排放五成,許多砂石場雖依規定設阻隔牆,但防制效果有限。因此規範未來針對堆置超過一定體積者,以封閉建築或防塵布網取代阻隔牆。環保署強調,逸散性粒狀污染物多來自國家公園及自然保護區外,不符合空氣品質標準的空污三級防制區,未來會優先強化管制區內物料堆置,業者防制範圍應從原定八成提升至九成。

此外,地表土壤若沒有植被,也可能揚起塵土。法規過去只要求業者及政府單位針對八成範圍,採行綠化、灑水、設置防塵布、噴灑化學穩定劑,未來所有裸露區塊都在防制範圍內。

針對開放製程,例如瀝青混拌的砂土及異味飛散、鋼鐵冶煉的飛灰飄出,過去只要求設置集氣設施,卻未規定集氣效率,新規定要求集氣效率應達60%以上。

環保署表示,新規上路後,預計每年削減露天堆置、地表裸露的粒狀污染物1266公噸、開放製程205公噸。合計每年削減量,相當於台中火力發電廠每年粒狀污染物排放。

日本百年溫泉旅館1年只換2次水!「致命細菌超標3700倍」引眾怒 業者認錯

據《朝日新聞》報導,事發店家為福岡縣筑紫野市的高級溫泉旅館「大丸別莊」,創立於1865年,在當地相當有名氣。不過,大丸別莊近日遭爆料自2019年開始,溫泉每年只換2次水,不僅如此,業者也未按規定放氯消毒,導致水裡檢出可致人於死的「退伍軍人菌」(Legionella),更超出規定3700倍。

根據日本政府的條例規定,若是屬於連日使用型的循環浴池,應每週至少換水一次,且水中的氯(Chlorine)濃度必須在每升0.4毫克以上。旅館去年10月曾向縣府遞交自行檢驗的報告,顯示細菌量下降至標準以下,不過11月縣府前往勘查時,卻發現水中退伍軍人菌超標,業者更疑似偽造文書。

據悉,這座歷史超過百年「大丸別莊」連天皇都曾造訪過,醜聞曝光讓當地民眾都憤怒不已,事後業者也於官網發文坦承錯誤,並承諾未來會遵守清潔和消毒工作。針對虛假申報,目前福岡縣正討論是否依「公眾浴場法」對旅館開罰。

高屏空氣汙染物總量管制綁一起 屏議員抨擊成產業升級緊箍咒

屏東縣空氣汙染85%來自境外,縣議員許展維今在議會質詢時對2015年實施的「高屏地區空氣汙染物總量管制計畫」大表不滿,抨擊高雄市排放汙染規遠大於屏東,卻倒因為果列為同一管制區,屏東正邁入產業轉型和升級,空汙總量管制針對新設汙染源增量抵換作法,將限制發展,應該脫離;縣長周春米說,高屏「綁一起」不公平、不合理,會降低廠商設廠意願,將收集資料建請環保署修改。

 

許展維說,根據環保署的報告,屏東縣因地形因素和下風處地理位置,空氣品質受跨區汙染物影響高達85%,在屏東無重工業的主觀條件和地理位置的客觀條件下,高的燃煤發電廠與其他重工業設施排放的廢氣,是造成屏東常年空氣品質不佳的主因,但環保署2015年實施的「高屏地區空氣汙染物總量管制計畫」,卻指定高屏地區為同一總量管制區。

 

「這是倒因為果,且是產業發展的束縛!」他說,空氣汙染物總量管制是為改善空氣品質不良問題,屏東縣境內汙染源僅15%,但有高達85%是境外汙染,那有管制「受害者」的道理;屏東縣工業汙染的空汙排放占比低,且經持續推動鍋爐改善與屏南工業區天然氣管線鋪設後,已大幅減量,在此情況下推動固定汙染源管制,已無太大意義。

 

他說,高雄市固定汙染源各汙染物排放量遠大於屏東,兩區排放規模差距甚大,無需以相同標準施行總量管制;總量管制針對新設汙染源增量抵換作法,在現階段可抵換的來源有限,且掌握在少數工廠下,對正處於產業轉型和升級的屏東縣,勢必造成影響,限制地方產業發展,

 

周春米答詢時說高鐵特定區和屏東科學學園等都在起步階段,攸關屏東縣未來的發展,屏東的空汙主要來自境外,「高屏地區空氣汙染物總量管制計畫」卻把高雄和屏東綁一起,這「不公平、不合理」,會降低廠商設廠意願,將收集資料建請環保署修改環保局長顏幸苑表示,高屏是全國唯一為兩縣市總量管制區,都拿到空汙抵換量,兩地條件不同,確實不公平。

高雄食品廠柴油外洩污染河道 環保局開罰限期清污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市府上午主動巡查鳳山溪上游河道,發現鳳山圳滯洪池旁河道遭油污污染,派員前往現場巡查,現場水面漂浮褐色油污並有異味,立即鋪設吸油棉及攔油索,避免下游河道遭污染。

環保局經出動空拍機向上游溯源,發現污染源來自美山路36巷至美山路30巷橋之間,循痕跡查獲油污來自一食品業者。由於業者廠內柴油貯存槽止漏閥斷裂,造成柴油洩漏約100公升,流入廠房後方鳳山圳,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規定,裁處新台幣1萬至600萬元罰鍰,並命限期清除河面油污。

環保局同時在下游鳳山圳與坔浦排水匯流口,架設攔油索及吸油棉,避免油污染持續擴散,現場也命業者盡速清除河道油污,以防止下游鳳山溪二次污染。環保局將持續追蹤清理進度,要求今天完成清污。

環保局呼籲,業者應妥善貯存製程油品,發生意外洩漏情形,應依法進行通報,並採取緊急措施防止污染擴散,若查獲違法排放將依法予以重罰,並負環境復原之責。

疑工廠倒廢液…淨水場遭污染 關西、新埔6400戶急停水

新竹縣鳳山溪上游疑因有工廠傾倒廢液汙染水源,不但傳出劇烈惡臭,還造成大量魚群暴斃。由於汙染源僅離自來水場約20公尺,自來水公司也緊急發出公告,為避免汙染源影響民眾飲用水安全,今天上午9點30分起,將預防性擴大停水至6月14日中午12時,預計影響關西、新埔地區6400戶。環保局也強調,若查出廢液成分有害,將移送檢調偵辦。

 

自來水公司指出,今天上午7點40分,因鳳山溪上游原水疑似受油汙污染,無法淨水處理、停止供水。自來水公司為避免汙染源影響民眾飲用水安全,預防性擴大停水範圍,停水時間從上午9點30分起,預計停到6月14日中午12時,共停水50小時30分,將會再視現場情況排除後復水。

 

自來水公司表示,預計受影響單位包括新竹縣關西鎮全部、新埔鎮下寮里、上寮里、文山里、南平里、田新里、新民里、新生里、寶石里、四座里(部分地區),停水戶數約6400戶,目前已於關西和新埔各里設置臨時供水站,請受影響用戶留意及提早儲水備用,並配合節約用水,小心火燭。

 

關西鎮長陳光彩表示,位於關西自來水場對面約20公尺,今天上午被發現疑似遭有機事業廢液污染,環保局現場採樣送驗,為鄉親飲水安全,台水公司緊急公告停水。陳光彩表示,由於停水2天嚴重影響民眾生活,自來水公司也緊急趕工,將在舊取水口上游150公尺處串接新的取水口,希望趕在明天中午前回覆供水。

 

住在關西的黃姓居民痛批,關西已成為廢棄物的天堂,天氣好的時候,無良業者就往偏僻山區倒垃圾,上次赤柯山燃燒廢棄物才臭了3天,現在又有鳳山溪汙染,空汙、水汙根本「無所不在」,而主管單位都毫無作為,每次都只能事後彌補,前面都沒任何預防工作。

 

「業者真的很可惡,喪盡天良」,東安里長謝進全批評,飲用水攸關人命,業者還敢排放含有重金屬的廢水,害關西到新埔的魚都死光,應該重罰。如今要停水2天,關西因交通不便,許多民眾都在家開伙,雖然自來水公司有提供取水站,但還是很不方便。

 

新竹縣環保局表示,今天清晨6時許接獲通報,表示鳳山溪疑有水污染情形,環保局立即派員稽查,並在河川採樣,同時利用攔油索、吸油棉先將油汙緊急攔除。

 

環保局指出,目前清查各家工廠發現,關西淨水場對面一家廢棄物再利用場內堆置裝滿廢棄事業溶劑的桶槽共16桶,每桶1噸容量,其中1桶廢液桶已淨空的,疑似遭傾倒偷排滲入鳳山溪,環保局已採水樣和廢棄物來做比對,報告預計2周後出爐,後續若確認為該公司排放之廢液、確認成分及有害,將移送檢調單位偵辦。

 

環保局提醒,在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酸鹼廢液或其他污染物,可依《水污染防治法》處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得令其停止作為或停工、停業,必要時,可勒令歇業。

 

至於未委託取得許可文件業者清除、處理一般廢棄物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5百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署科技執法 加強監督汙染排放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透過與檢方合作,還有AI、大數據與無人機等科技,加強污染物排放監督!」環保署13日舉行記者會,介紹查緝廢棄物排放的無人飛機、紅外線熱顯像儀與氣體顯像儀等設備,還有檢察官提醒,現在查緝環保是檢警環合作,盼業者要加強管理,符合法規標準進行排放。

檢警環合作取締

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隊長葉迺群表示,透過大數據與雲端,還有無人機、熱顯鏡頭、透地雷達、氣體顯像儀與水質感測儀等「智慧治理」,查緝廢棄物排放比過去更有效率,還可以事前提醒業者改善,使每年有望減少2491噸揮發性有機物排放、205.8噸水污染與8800多萬噸廢棄物堆放。

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銘仁說,過去環保署與檢方沒有合作,因此即使抓到業者違法,業者也很容易銷毀證據,但現在檢警環3方合作,讓環境污染更容易被取締,且無人機等科技也可取得更有力的證據。但他也說,很多污染案都是由地方政府吸收成本,因此發生前的監控也很重要。

5年開罰20億元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周佩瑩也表示,近年來廢棄物排放開始組織化、專業化,因此不能單只靠環保署或檢方單一單位進行查緝,必須透過合作才能有效查緝,以空汙來說,她目前已經起訴4案、追繳空汙費金額高達4億多元。

環保署官員指出,智慧治理5年下來,總共開罰20億元,法人起訴率100%、自然人起訴率98.2%。環保署提醒,業者主要會因未取得許可證、申報不實、不符排放標準(空汙法);污染防治未正常紀錄、未稀釋廢水(水汙法);未領有許可從事清理、未依規定申報、貯存、清除(環清法)而受罰,呼籲業者要加強自主管理。

水碓窠溪五股段泡泡污染 新北迅速揪出可疑來源告發處分

新北市水碓窠溪五股段溪流今(19)日上午發生泡泡污染事件,環保局稽查員及清潔隊結合當地五股及上游林口區公所共同查緝,發現汙染源自於林口區,已鎖定可疑洗衣業者進場深度查核,並採集水樣送檢,倘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最重可處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另該廠未依規定登載現場操作狀況及放流槽未使用消泡劑去除水中泡沫,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告發處分,最高可處新臺幣60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說明,民眾於社群媒體指五股區水碓窠溪出現大量白色泡沫污染河川,獲報後立即跨單位合作,包括五股區公所、林口區公所、本局清潔隊及稽查科等單位,就近從水碓窠溪上下游夾擊查緝,同仁抵達時發現,河面沖刷處確實有白色泡沫,經採集水體樣品水色略濁,量測pH值為8.25、水溫24.1°C、快篩檢測未發現有重金屬及急毒性反應,但以介面活性劑快篩檢測數值確有反應。

稽查員溯源至上游分流處發現,來自林口區的一股水流中有殘留泡泡,進一步前往調查,目前已鎖定可疑洗衣業者進場深度稽查,現場發現該廠最終放流槽確有殘留洗衣泡泡之異常情況,已採集水樣送檢釐清污染關聯性,將依水樣檢測結果從重處分。

另深度查核發現,該廠未依規定登載現場操作狀況及放流槽未使用消泡劑去除水中泡沫,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告發處分,最高可處新臺幣600萬元以下罰鍰。後續環保局亦將加強派員巡查,避免再有異常排放廢水致污染水體情事發生。

環保局強調,有鑒於河川污染稍縱即逝,且難以溯源,新北市自111年起啟動本市河川污染科學烽火臺計畫,是全國首創以監視攝影機監控全河段的縣市,透過即時影像監控除可即時鎖定污染源外,亦可回溯1個月內影像,輔助稽查員回溯汙染發生時間,以利鎖定可疑污染源。並自於112年開始擴大辦理,目前轄下污染熱區總計佈建逾50餘處,將逐步於全市重點河川佈線監控,並主動與民間團隊合作研發即時影像AI辨識功能,期望達成主動預警的目標。

環保局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一旦破壞污染環境,必將從嚴從重處分,絕不寬貸;另也提醒水污染案件之相關污染跡證稍縱即逝,尤其無良業者趁大雨偷排時,污染物更容易隨水流沖刷消失,而立即通報有助於相關人員掌握時效蒐集證據與溯源追查,提升破案機率,呼籲民眾發現環境汙染案件,第一時間請撥打1999市民服務專線報案,環保局將即刻派員前往查處,將不肖業者繩之以法。

環保署預告「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修正草案 113年7月1日生效

環保署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於112年3月22日預告「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修正草案,露營場產生之沖洗式廁所排水及生活雜排水,應妥善收集處理並設置足夠處理量之污水處理設施,另考量實務運作上所需之準備調適期,將生效日訂為113年7月1日。

近年參與露營活動人數及露營場數量漸增,全臺目前總計一千多處露營場,僅約兩百處為合法露營場,且多數非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依據行政院向山致敬政策及交通部觀光局於111年7月訂定「露營場管理要點」,1公頃以下位於農牧、林業用地的小型露營場可有條件申請合法化,而後觀光局於111年12月公布「露營場土地許可使用申請書暨計畫書(範本)」,供露營場業者申請合法化作業參考。

環保署為使露營場就設置污水處理設施部分有所規範,對於水污染管制區內露營場,產生之沖洗式廁所排水及生活雜排水,若未採取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集中處理場或委託廢水代處理業處理,而有未妥善收集至污水處理設施、未設置足夠處理量之污水處理設施或未妥善操作維護污水處理設施等情形,將該等態樣增列為足使水污染行為,以共同維護環境品質。

此外,環保署亦已於112年3月7日下達「露營場環境保護事項申請及審查指引」,供露營場主管機關、地方環保局及露營業者就露營場合法化審查作業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