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量能嚴重不足!中鋼子公司勾結汙水處理廠 偷排23萬噸廢水

中鋼集團子公司中聯資源公司為了節省排放汙水的處理費用,利用夜間或假日偷排放汙水約23萬噸,再勾結汙水處理廠技術員,事先掌握不定期稽查的時間,並調整汙水排放量規避,檢方調查中聯公司共短繳1億1598萬元的汙水處理費,雄檢偵結後依詐欺等罪起訴中聯公司李姓經理等10人。

中聯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由中鋼及台泥等公司共同投資成立,主要負責水淬爐石相關原料及產品的儲存、加工及運輸,高雄地檢署指出,水淬爐石在處理及堆置過程中,會產生廢水pH值約10至12,鹼度過高,依照規定要將廢水收集後進行酸鹼中和處理至放流標準,再經納管口排放至經濟部高雄臨海林園大發產業園區聯合汙水處理廠。

不過,中聯公司明明知道內部廢水處理設施已嚴重量能不足,高雄廠早就難以將廢汙水中和處理到合格排放標準,竟利用夜間或假日調整水汙染防治措施,偷排放PH值超標的汙水,白天再調整納管口水質,應付抽檢及調整流量表等方式來進行規避。

檢方獲報偵辦,去年10月起陸續帶回中聯公司李姓經理、朱姓領班等人,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檢調清查,中聯公司從2020年1月至去年9月30日,高雄廠逃漏的PH值異常處理費及基本處理費達1億1586萬餘元、臨海廠則逃漏基本處理費12萬餘元,等於已經有約23萬噸廢水流入海洋,偵結後依詐欺等罪起訴李姓經理等9人。

此外,檢調另查出汙水處理廠蔡姓技術員把不定期稽查的時間洩漏給中聯公司,雄檢偵結後依洩密罪起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新竹市矽膠製品廠火警 環境部晚間對苗栗頭份發出空汙警報

新竹市香山區南港街一家矽膠製品公司上午11點多發生火警意外,現場濃煙直竄天際,依氣象署顯示,風向為西北西風,香山區及苗栗縣將受到影響,環境部晚間6點10分針對頭份市發出空氣品質警報,頭份地區已達紫色警報,對所有族群非常不健康,應減少戶外活動。

 

苗栗縣環保局表示,目前包括新竹市消防局,環境部應變小組都在持續處理,建議頭份地區民眾將門窗緊閉,減少外出,如果必須外出,應佩戴口罩保護。

台積電擴廠通過環評!環團要求逐年減碳、空污監測、環境成本評估 落實生態公園承諾

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環團表示,台積電應訂定逐年減碳目標,優先採購在地再生能源,P3~P5 廠開發面積約 60.22公頃,營運期間每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預計達 507 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經減緩後降至 233 萬噸。其中,87.5%(約 204 萬噸 CO2e)來自能源間接排放,顯示台積電碳排主要源於用電。

環團肯定台積電訂下 2030 年 60% 再生能源的目標,但根據說明書,目前僅承諾「自量產後,每年取得實際用電量 25% 的再生能源」,依預計期程P3廠將2026年營運,而P4、P5廠則為2027年營運,這意味著 2029 至 2030 年間,需在一年內急速增加 35%(約19.3億度電)的再生能源,以達成60%目標,如此急遽的增幅令人擔憂其可行性。

環團要求台積電應依 RE100 承諾,於 2040 年達成 100% 再生能源,並制定逐年提升的用電規劃,確保穩定轉型,而非臨時補足。此外,開發單位應優先採購高雄地區綠電,以促進在地供應鏈發展,減少外購電力與輸電損耗,使減碳真正落實。

環團要求,市府應兌現歷屆市長生態公園承諾,明確規劃入園區範圍,本案環評書顯示規劃綠地面積為 19.67 公頃,卻未列為公園用地。楠梓產業園區 P1、P2 廠,兩者合計 29.83 公頃,其中約 6.54 公頃(占 21.99%)列為公園用地。

早在 2014 年陳菊前市長便承諾,中油五輕遷移後,將於該地設立生態公園;陳其邁市長亦向市民許諾,將從都會公園串聯至半屏山、蓮池潭、洲仔濕地,最終連接柴山自然公園與愛河口,打造一條連續的都市生態綠廊。本案開發計畫中生態公園是否仍在規劃內?預計占地面積為何?政府與開發單位應兌現承諾,給高雄市民一座能從後勁社區一路步行至半屏山的生態公園。

環團主張,特工空氣品質監測站之設置應優於法規,爭取五站以保護脆弱族群,開發案鄰近工業區密集,高污染季節下風處楠梓區及仁武區更是人口稠密。依說明書資料,受影響地區有多間學校及醫院,如福山國小、福山國中、榮總等敏感受體,有必要以高標準加強空污監測。

依環評初審會審查意見處理說明,楠梓產業園區正在辦理特殊性工業區測站設置計畫書送審作業,依《特殊性工業區緩衝地帶及空氣品質監測設施設置標準》第12條第2項規定,應設置至少4座「特工空氣品質監測站」。建議本案應優於法規要求,設5座「特工空氣品質監測站」,以強化監測。

環團認為,空污抵換對地方減污效果有限,開發單位應提出實質減量策略,高雄長年面臨空氣污染之環境負荷問題,本開發案增加之空氣污染,包括氮氧化物63噸/年,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90.57噸/年,酸性及特殊性廢氣、鹼性廢氣等共57.6噸/年,呼籲開發單位應力求污染實質減量為優先。至於空污抵換手段,則需考量開發行為周邊之污染源進行優先減量,以減緩開發區域空氣品質之影響。

另開發單位提出施工期間產生粒狀物及氮氧化物之污染,將與高屏農會合作以益菌肥抵換,如高屏使用的農田面積小於1,000公頃,則建議開發單位可評估與嘉義或台南合作,從高雄上風處減少污染。

環團要求,整體開發盡速提送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5座廠區之環境影響應進行累進計算整體評估,國發會早已陳報「南部科學園區擴建高雄第三園區(楠梓園區)籌設計畫」案,顯見整體開發已成既定事實,南科管理局應儘速就整體開發範圍,提送環境部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以確認整體開發之環境及社會影響,而非不斷就小範圍切割送地方環評。

工廠排廢水5年 沒收千萬不法所得

嘉仕寶工業公司涉以繞流機制,將含有鉻、鎳等廢水排入不明渠道,再流入台中大里溪,排放的重金屬超標2倍至14倍,化學需氧量逾限值近40倍,時間長達5年。一審判罰嘉仕寶300萬元,沒收1330萬元不法所得,台中高分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嘉仕寶工業公司由王姓男子擔任負責人,負責金屬表面處理業務,檢警前年接獲市民檢舉,業者涉違法將廢水排入溝渠,再流入大里溪內,經儀器檢驗業者箱涵排放的廢水後,發現業者排放的廢水重金屬都超標,同年四月間搜索,並對業者後方繞流排放口採集水樣送驗。

檢警發現,業者為省清除廢液、汙泥處理費用,從2018年至2023年被查獲為止,利用每天夜間時段,將廢水溢流到廠內不明渠道後,排到廠區後方排水溝,再沿箱涵匯入大排,流入大里溪。

檢警發現,業者排放的廢水,化學需氧量逾放流水限值39.7倍,有害健康物質銅、總鉻、鎳濃度也分別超標2.97倍、14.2倍、4.75倍,已達汙染環境程度,檢方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起訴王姓負責人、廠長、員工等四人。

台中地院審認,王姓業者等人都坦認涉案,不法所得估算為3224萬元,王另再花費1893萬元更新設備,有知悔悟,犯後態度尚屬良好,分判王等4人,1年8月至6月徒刑,緩刑5年至2年,判罰嘉仕寶300萬元,沒收不法所得1330萬元。

王男針對判罰及沒收部分提上訴;台中高分院近日駁回,全案確定。

 

每滴水都安心!飲用水嚴格把關 臺東抽驗均符標準

為了確保民眾喝到安全的飲用水,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嚴格把關自來水和非自來水的水質,去(113)年完成自來水水質檢測547點次、非自來水水質檢測67點次、連續供水設備抽驗443點次及飲用水保護區稽查27處次等項目,依據水質抽樣檢測結果顯示,均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環保局表示將藉由不定期的抽檢作業,提升水質抽驗力度,確保民眾飲用水品質安全無虞,讓大家安心飲用。

臺東縣政府表示,飲用水安全是縣政府非常重視的民生施政議題,因此,面對全球氣候變遷的挑戰,特別加強對水資源的關注,並致力於推動水資源、廢水以及生態系統的永續管理,打造臺東縣邁向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中的第6項「淨水與衛生」目標前進,減少人為污染、珍惜水資源的道路上,讓每位縣民都能公平的享有乾淨的水源。

臺東縣環保局指出,在水質檢測中,特別注意水質標準中所規定的項目,包括餘氯、濁度、大腸桿菌群、氫離子濃度指數等,此外,也特別針對自來水進行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及消毒副產物的檢查,確保居民生活中的每一滴水都安全無虞。環保局也提醒,民眾應優先選擇自來水作為飲用來源,因為未經淨化與消毒的水源可能攜帶大腸桿菌等致病菌,對健康構成威脅。提醒民眾若使用山泉水或簡易自來水,務必在飲用前充分煮沸以確保安全。

環保局呼籲,每一滴水的安全,反映對生活的珍惜與尊重。透過專案檢測與稽查,不僅能即時掌握水質變化,也能確保供水品質符合標準。期盼民眾與縣府共同努力,守護這片美麗的土地,確保飲用水安全,攜手創造更健康、更安全的生活環境。

廢水處理綠色轉型 啟動廢水處理能源化伙伴網絡

環境部本(13)日攜手產官學研舉辦「廢水處理能源化」記者會,結合造紙業典範案例量能,啟動廢水處理能源化伙伴網絡,將逐步拓展至醱酵、食品、畜牧、石化等業別,預計至2032年將推動150場廢水能源化案場,初估年減碳量可達83萬公噸CO2e。

國際上積極推動厭氧處理高濃度有機廢水,生產及利用沼氣作為能源,我國接軌國際,推動廢水處理能源化。根據國內生質能源售電資料顯示,近3年售電總度數為1.4億度,其中113年以造紙業廢水能源化處理年發電量1,400萬度/家最高,且初步評估約208家事業廢水具能源化潛勢後續可轉廢為能,造紙業有很高潛勢外,另以畜牧業131家數量最高,顯示廢水能源化仍有很大空間。

為推動廢水處理能源化,「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已於本(114)年1月20日修正發布,規範一定規模廢水具能源化潛勢之造紙、食品、醱酵和石化業等對象,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申請、變更或展延時,評估優先採行最佳可行控制技術(厭氧處理)及收集沼氣處理或利用。環境部說明除法規驅動外,亦同步向行政院提報「推動廢(污)水能資源化、低碳智慧化處理計畫」爭取4年新臺幣23億元預算,透過建立示範案場加速推動。此外,陸續推動達6項措施,包括:1.辦理淨水永續獎肯定事業投資綠色轉型、2.補助創新研發技術鼓勵開發綠色轉型技術、3.對於推動綠色轉型者給予水污費抵減、4.推動綠色轉型專案貸款信用保證、5.推動綠色成長基金投資淨零產業、6.建構技術平台提供低碳淨零新興廢污水處理技術等多元輔導措施。

有鑑於國內一些大型紙廠如正隆大園廠、永豐餘新屋廠等,已有純熟技術經驗,環境部邀請經濟部產發署、造紙公會、正隆公司、永豐餘公司、工研院等代表參與,借鏡實際成功經驗,結合技術資源,籌組廢水生質能伙伴網絡;規劃核發技術服務機構實績證明;成立專家輔導團進行輔導等。永豐餘公司代表表示,近年執行龜山水資中心ROT案,沼氣能源化打造綠電系統,每年沼氣發電量為500萬度及減少2,500噸碳排放量。正隆公司代表表示,推動「廢水處理能源化伙伴網絡」,能達到母雞帶小雞1+N的功效,期待能有更多潛勢伙伴來解鎖廢水綠能寶藏。

環境部冀透過法規政策、多元獎勵及輔導措施,綠色成長基金投資等多管齊下,逐步由造紙業進一步拓展至畜牧業、食品業、醱酵業等進行廢水綠色轉型能源化。廢水處理綠色轉型不但節電減廢,亦可進一步創能減碳,而沼氣回收、燃燒處理及發電等符合減量方法學時,亦可申請碳權,兼具多重效益,有助環境永續。

新北環檢警破獲非法王水煉金 土壤銅污染濃度嚴重超標近2倍

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與檢警等單位聯手破獲王水煉金集團,於新北林口區及新竹新埔鎮排放大量強酸有害廢液,污染山林環境。為確認廠址環境受影響程度,今(24)日下午由身兼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召集人的副市長劉和然,召集地主、環保局、新北刑大及保七刑大於林口山區會勘。劉和然表示,市府全力配合地檢署偵辦,嚴懲不法,並強調除惡務盡,指示環保局後續要求行為人履行清理環境復原責任、市府各單位聯手依法拆除造成公安疑慮的違建。

環保局指出,先前接獲線報,指林口山區有不法分子利用王水處理廢電路板、廢牙冠及舊金等提煉成金條,並將未經處理、含有有害健康物質如重金屬銅、鎳、總鉻、鉛、鎘等的強酸廢水排放到山林中,造成周遭草木枯死。環保局接獲情資後,即指派重案組並與保七及新北刑大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進行蒐證與偵辦。

環保局表示,本案經地檢署指揮重案組及警察機關共同偵辦,今年6月4日及9月3日共搜索2次,其中在6月4日新竹第1次搜索當日,發現業者正進行提煉黃金作業並非法排放有害事業廢液,除立即命其停止排放廢液,並扣押現場提煉黃金的半成品約700兩,推估市值約新台幣7000萬元,另經檢察官複訊後,收押陳姓主嫌等3人,9月3日再收押1人,其餘被告均交保。

為進一步釐清其犯罪手法及環境遭破壞範圍,重案組召集人劉和然親自率隊至現場勘驗,環保局除依法進行稽查採樣,推估及匡列污染範圍外,劉和然進一步指示市府同仁除惡務盡,包含後續監督犯罪行為人整治改善污染土地、具有公安疑慮的地下工廠違建也要一併拆除。

環保局另提到,經採樣土壤,發現其中銅污染物濃度嚴重超標近2倍,依法將該地號列為污染控制場址,並命污染行為人進行調查整治,除了要求污染行為人必須負擔環境復原所需整治費用,也將計算陳嫌等人節省非法排放廢液的成本,估算其不法所得,一併向犯嫌追償,使其擔起應負的環境責任,同時,市府各單位也將進行違章建築拆除及恢復土地農用等相關管制措施,確保新北環境不受二次破壞。

環保局提醒民眾,土地或房屋欲出租給他人使用,除應先行了解承租人使用用途,並隨時關心其租賃後使用情形,若有疑似不法情事或堆置、貯存不明物質,應立即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市府查察;若地主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他人土地用以堆置、回填廢棄物,同樣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不肖業者偷排重金屬廢液 桃市環檢警調聯手破獲

桃園市政府於日前接獲民眾陳情,位於蘆竹區台 61 線濱海公路附近一間紘○開工程有限公司(下稱紘○公司),違法堆置污泥、排放廢水等情事,歷經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內政部移民署桃園專勤隊等單位近一年搜證後,查獲該公司及其負責人等 11 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等規定,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位在桃園市蘆竹區 61 線濱海公路附近之紘○開發工程有限公司,環保局配合桃園地檢署指揮,於今年 8 月 24 日晚間發動搜索,查獲該場未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未申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或廢棄物處理許可證、未申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排放許可或貯留許可,大膽私設管線於廠區下游溝渠長期排放含有重金屬之高濁度廢污水至台 61 線沿岸水道,及非法堆置廢棄土石方。

環保局表示,該公司派車輛至營建工地、土資場收取費用載運土方堆置於場內,含水率較高無法堆置之廢土,進到場內後,直接卸至貯坑,並抽取溝渠水體以挖土機攪拌成泥漿,泥漿廢水以抽水馬達排放至場外溝渠,當天晚上有 2 台未熄火之挖土機,正在排放高濁度廢水之情事。該公司逕行將作業廢水排放至場外溝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 600 萬元罰鍰。紘○公司以此方式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致污染環境及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堆置廢棄於場內,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 46 條第 2 款、第 3 款規定。桃園市政府先前已針對紘○公司令其停工處分在案,搜查當日仍有車輛進出廠區及過磅,未遵守桃園市政府停工處分,全案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園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檢警海環結盟持續縝密合作,已聯手破獲多起環保犯罪,聯手打擊不法污染環境行為,不肖業者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環境部頒SRF排放標準 桃市府:僅戴奧辛汞達歐盟標準

環境部今天上午開「固體再生燃料(SRF)白皮書」與「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作為固體再生燃料原料再利用管理辦法」記者會,並表示不會進出口固態再生燃料棒(SRF)。桃園市政府表示,目前沒有一家SRF電廠使用進口的燃料棒,先前也規範正在施工中的臺灣立方、可寧衛優先採用桃園的回收資源製成燃料棒,不會用進口貨。

環境部1月3日一口氣公布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成分及防制設施管制標準」等6項與SRF相關的設置排放標準,外界關切修正後的排放標準,是否符合張善政先前建議中央,比較歐盟規格高標準。環保局說明,環境部在訂定排放標準時,戴奧辛及汞重金屬同歐盟標準,不過仍有粒狀汙染物、氮氧化物及銻、砷、鉛、鉻、鈷、銅、錳、鎳、釩等8項重金屬總濃度與鎘、銘等2項重金屬總濃度未比照歐盟分級標準。

針對環境部未達歐盟標準的項目,環保局指出,環境部已表示這次公布的標準已依健康風險評估結果,及防制技術可行性訂定,確認相關風險值係符合美國環保署規範的可忽略風險或可接受範圍。

另外,新版的標準對於氯化氫(HCl)及一氧化碳這次並未加嚴排放標準,廠商僅需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其中HCl排放標準為80ppm(百萬分之一)及CO排放標準2000ppm。但這類燃料成分複雜且多為塑膠,仍建議環境部應比照焚化爐訂定HCl排放標準為40ppm及CO排放標準120ppm。

對於環境部公布的標準與市長還有環保局先前的期望、建議有落差,環保局強調將持續向環境部建議。

至於目前現有的SRF發電廠是否比照新的標準加以規範,環保局表示會依據最新公告的法規管制。

是否會用新的標準與經發局討論臺灣立方、可寧衛後續如何處置?環保局指出,經發局已經認定立疆失去因為轉售土地,失去桃科入園許可的資格;可寧衛未向環保局申請「固定汙染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如果提出申請,都屬新設事業,會用最嚴格的標準來要求。

臺灣立方去年12月19日向環保局申請固定汙染源設置許可證,但欠缺汙染排放許可權,當時要求補正,但該公司皆未補正,因此在今年1月10日駁回申請。據了解,市政府當初廢除臺灣立方等3家新設立的SRF發電廠入園(桃科)許可時,同時撤銷業者的汙染排放許可權,業者像經濟部訴願,經濟部撤銷市政府廢除入園許可的處分,但是汙染排放許可權的審查權責在地方政府。

市府表示,因SRF廠商入園許可遭市府廢止,另汙染物排放權許可證已載明經發局保留修改及廢止權,遂廢止臺灣立方及可寧衛汙染物排放權許可證,廠商分別提起訴願後,市府去年10月16日作出訴願駁回決定,臺灣立方同年12月2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及聲請停止執行廢止汙染物排放權許可證處分,今年1月8日提起行政訴訟聲請開庭。環保局因SRF廠商入園許可遭市府廢止,於是駁回臺灣立方固定汙染源設置許可申請,臺灣立方不服,去年10月24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訴願、訴訟仍在進行中。

空污防治奏效加上降雨多弱風少 全年空品PM2.5、臭氧皆降

環境部今天(26日)公布2024年空氣品質監測結果,今年各主要空氣污染物濃度皆下降,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濃度下降11%,臭氧則下降3%。未來空品改善重點鎖定臭氧,環境部將加強管制固定污染源與車輛排放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及氮氧化物,減少臭氧前驅物生成。

根據環境部2024年空氣品質監測結果,各污染物濃度近5年均呈下降趨勢,截至今年11月底,全國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濃度為12.5微克/立方公尺(µg/m3),相較去年13.7µg/m3改善,主要是中央及地方共同推動各項空氣污染防制策略奏效,加上今年下半年降雨日數及降雨量增加,弱風比率減少,更有利於微粒的洗除及擴散。環境部監測資訊司副司長胡明輝說:『(原音)PM10大概降了8%,PM2.5我們自動跟手動的測站大概分別降了7%跟11%。那另外我們個別的污染物降的事實上是更多,包含硫氧化物、氮氧化物跟我們的CO,降的幅度都有超過10%以上。那臭氧的部分降的幅度是比較低的,大概只有3%,未來臭氧的降低是我們部裡面要跟各環保局要持續努力的方向。』

此外,今年空氣品質指標(AQI)良好等級與普通等級合計占比(AQI≦100)達到94%,較去年提升;空氣品質不良(AQI > 100,橘色提醒以上)發生站日數持續下降,今年為1,566站日數,低於去年1,744站日數,空品不良主要都是臭氧8小時平均值超標所導致。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長張順欽指出,環境部自今年起啟動第二期空氣污染防制方案,投入更多經費,4年達新台幣766億元,透過八大面向、37項策略,精進空品改善;其中,PM2.5年平均值達標,相較2019年下降21%;臭氧(O3)的紅色警示(AQI>150)站日數則由去年的98天降為今年的91天,比2019年下降70%。

張順欽表示,為提高空品管制,環境部已於今年9月30日全面加嚴9項空氣污染物指標,並以「站站達標」為目標,同時也將搭配淨零減碳路徑擴大減污力度,滾動調整策略與空品目標。

張順欽強調,環境部加嚴空品標準的同時,也將自明年1月1日起調整空氣品質標準(AQI)各污染物門檻數值,採更嚴格的防護標準,未來民眾接收到空品預警通報的頻率將增加,但並非意味空品變差,而是因為採用更嚴格的通報標準,以提前啟動應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