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倉儲無許可證涉排廢氣 依《空污法》令停工開罰

稽查人員使用氣體與熱顯像儀,發現這間位於台中市大甲區的倉儲,不斷排放揮發性有機物廢氣。

中部進入空污季,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在11月23日,鎖定這處空污熱點展開稽查,發現裡頭竟然是大型烤漆工廠。業者不但沒有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也沒有處理廢氣的設施。

環境管理署中區環管中心科長范文彬說:「以倉儲的名義設置1個廠房,但是他實際從事的是烤漆作業。另外,他使用相關的溶劑和塗料,都超過我們許可的限制,所以他應該要取得我們空氣污染物的操作許可證,然後他沒有操作就進行排放。」

環管署表示,廠房內堆放大量烤漆用塗料與調,並且使用有機溶劑。其中甲苯與二甲苯已超過《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1年大於20噸的用量,因此必須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

後續將依《空污法》處10萬元以上到20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停工。

范文彬表示,「他是有使用甲苯、二甲苯,那這都是我們所謂《空污法》標定的有害空氣污染物,我們會處以10萬元以上到2千萬以下的罰鍰。」

業者拉下鐵門,拒絕對外回應。

環管署強調,業者曾有多次違反環保法規被裁罰紀錄,本案將給業者到案陳述意見的機會,若被證實排放有害空氣物質,足以損害他人生命和身體健康者,還將面臨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上至到500萬元以下罰金。

嚴管揮發空污 衝擊200業者

跟進COP28提出的化石燃料轉型,環境部發布修正「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汙染管制及排放標準」,加嚴管制石化業廢棄燃燒塔、儲槽、槽車等空污管制,超標者須提出改善計畫,違者可處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國內估200家石化業者受影響,相對的,每年將可減少1,100公噸揮發性有機物排放。

環境部表示,現行廢氣燃燒塔使用樣態,多屬工安異常事件或歲修開、停車等必要操作需求,但短時間大量排放廢氣至廢氣燃燒塔處理,易因設備對污染物削減率不佳而直接排放入大氣中。

由於高臭氧好發季節,易造成臭氧空品不良事件,因此有必要降低歲修排放,透過業者調整或優化操作條件等方式,降低歲修時期的廢氣燃燒塔使用時間,並要求業者主動對外發布使用廢氣燃燒塔的訊息或預先通知歲修訊息。

另外,為強化石化製程歲修過程的污染防制,避免於歲修或維修設備過程造成空氣污染物逸散污染環境,這次修法也增加管制密閉設備開蓋時濃度管制,開啟密閉設施時,設備開口的總碳氫化合物濃度應小於2,000ppm,且於空品預報達中級或嚴重惡化等級的期間,不得執行密閉設備或儲槽開蓋作業等。

至於現有其他標準,這次也加嚴管制,包括提報廢氣燃燒塔改善計畫書,新增揮發性有機物與二氧化硫年排放量項目,限制石油煉製業揮發性有機物每年5公噸或其他石化製程每年2.5公噸,煉製每百萬桶原油二氧化硫排放量為每年0.25公噸;當排放超量時,業者就需要提出改善計畫,並推動後續廢氣減量工作。

環境部官員表示,修正後預計影響約200家石化業者,違反規定者,依空污法可開罰10萬至2,000萬元並限期改善;未改善得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勒令停工;預計在新制上路後,1年可減少1,100公噸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其中包含減少有害空氣污染物約174公噸。

大里SRF廠污染外洩屢遭檢舉 陳椒華︰環境部應納入環評

台中大里發生SRF廠污染外洩問題,時力立委陳椒華今(30)日偕同台中市議員吳佩芸召開記者會,指控「長新能源公司」SRF製造廠長期污染逸散外洩,經屢次檢舉無效,要求台中市政府勒令其立即停工,並呼籲環境部將SRF製造廠房納入環評範疇,並制定管理規範。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副執行長鄒明諺指出,去年6月就有民眾指控該廠排放管道詭異,管道從窗戶接出且排放口朝下,散發臭味,起初向環保局檢舉無效;後來經立委反應,環保局回應,該家工廠製程未申請許可,直到去年11月才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進行SRF衍生燃料製造。

鄒明諺表示,今年實際探訪該堆置廠,其料源不僅未妥善包覆,地面也雜草叢生,製程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廠房內的煙塵也透過抽風機直接排放,甚至事廢泡綿的碎屑還會從毫無防護的大門直接飄到馬路及鄰房,顯示長新能源製造SRF的過程中,幾乎沒有污染防制。

台中市議員吳佩芸表示,法規規定興建焚化爐需經環評,係因焚化會產生污染,當氣化SRF燃料過程的空氣係數大於1時,就會變成「焚化」,等於是垃圾焚化廠在燒掉這些事業廢棄物的狀態,懷疑台中環保局未負起責任,而屢次檢舉卻姍姍來遲,也質疑有包庇之嫌。

陳椒華表示,環境部目前僅針對SRF的品質訂指引,預告混燒SRF的排放標準,但對SRF製造廠的設址、製程、料源貯存等卻都缺乏規範,甚至目前仍未要求需環評,她要求環境部應訂定SRF製造規範,並要求進行環評,台中市政府應該撤銷長新能源SRF製造之許可證,並要求立即停工。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科長萬滋澤回應,針對「大里國中段322地號」政府核准存場外儲存地,有料源未妥善包覆,且雜草叢生的狀況,將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進行稽查。他強調,會「嚴審嚴查」,只要違規,台中市政府絕不寬貸。

空汙季加強管控!螺絲工廠排白煙如濃霧 最高罰500萬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利用智慧物聯網(AloT)監測環境空氣污染情形,近日破獲高雄岡山螺絲工廠排放白煙,現場白濛濛一片如同處在濃霧之中,造成視線不良及眼睛、呼吸道不適,督察人員即刻進行蒐證,並依違反空氣汙染防治法第32條規定告發,依法可處10萬以上、500萬以下罰鍰,限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甚至可以命其停工或停業。

 

環管署指出,透過AloT發現部分區域出現異常告警措施,與高雄市環保局分析周遭環境及大氣擴散條件後,鎖定重點查核熱點,在岡山區正氣路附近發現一家螺絲工廠,在廠房後方以大型抽風扇將廠房內蓄積的白色粒狀污染物向廠外排出,而一陣陣白色粒狀汙染物累積在廠房外侷限狹窄空間內,現場如同陷入濃霧之中,不僅造成視線模糊,更令人眼睛及呼吸道感到不適。

 

當督察人員進入螺絲工廠中,廠內正進行螺絲打頭及搓牙製程,螺絲熱氣與降溫油脂的油氣相互作用,產生明顯的粒狀汙染物,廠內局部裝設抽氣設備,因馬力不足致無法有效捕捉汙染物,不僅廠內員工作業環境堪慮,工廠附近的空氣品質也大幅下降。

 

受罰螺絲工廠廠長說,每家生產螺絲的工廠多少都會產生粒狀汙染物,這樣粒狀汙染物飄出廠房就要被依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開罰,實在是在打壓本地螺絲產業。

 

但環管署表示,事業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作業,產生明顯粒狀汙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況且粒狀汙染物濃度都已影響到視線能見度,顯然已汙染空氣,且事業追求營收利潤,卻不願投資空汙防治設備妥善處理製程廢棄,造成空汙,實在不應該。

 

環管署呼籲,在南部地區空氣品質逐漸不良的秋冬之際,將透過智慧物聯網執行空汙智慧督察專案,強化管控高汙染潛勢熱區的事業,減少空氣汙染物因大氣擴散條件不佳而持續累積,即早示警並降低對民眾健康的影響。

台南嚴查活性碳空汙防制 3家被罰共追討753萬元

許多工廠使用活性碳,減少製程中揮發性有機物(VOCs)產生,若未落實操作,反會造成汙染增量,影響空氣品質,目前為空品不良季,台南市環保局除加強稽查,並引進管道連續監測系統,期能掌握工廠防制設備落實度,提高工作效能,已有3家被罰,共罰753萬元。

 

環保局表示,活性碳是工廠進行揮發性汙染物處理常見的防制設備,主要原因為操作技術低、無2次汙染問題,相較於熱處理技術防制費用高、洗滌技術操作技術高及2次污染處理問題,活性碳使用占比遠高於其他防制技術。不過環保局查核發現,部分業者未落實活性碳操作,包括使用劣質活性碳、未定期更換活性碳、未添加足夠活性碳量等,汙染量不減反增,甚至衍生民眾陳情及空氣品質不良問題。

 

台南市使用活性碳工廠121家,主要為塑膠製造業占27%最多,其次為染料、塗料製造業11%,其他包括橡膠製品製造業、化學製品製造業等。今年前9個月環保局查核25家,發現其中3家未定期更換活性碳,追討不當利得753萬元,另環保局更導入Mini-CEMS管道連續監測系統、排放管道濃度檢測,讓檢測量能更加提升。

 

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已於工業區、畜牧場、交通要道建置1400顆微感器全天候監控空氣品質,進入秋冬空品不良季節,裁罰金額相對加重,呼籲業者勿有投機取巧心態,平時就要落實空汙防制操作,將不定期派員稽查,如經稽查發現不符者,將處以10萬元以上至2千萬元以下罰鍰。

 

 

壓鑄工廠釀空污又不甩停工令 偷做4年不法獲利超過1億

70歲吳姓男子在新北市八里區經營一家壓鑄工廠,負責鑄造各式金屬製品,但其工廠因為沒有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在2019年就被新北市環保局勒令停工。不過,吳依然偷偷開工,持續污染空氣,保七總隊獲報,昨天前往查緝,粗估吳被勒令停工至今的不法獲利超過1億元。

警方調查,吳姓男子經營的壓鑄工廠位在新北市八里區,由於其廠房運作時會排放具惡臭的有害氣體,過去遭人檢舉,新北市環保局調查後,在2019年6月勒令停工。

不過,吳不甩停工命令,私底下依然持續買進原物料,繼續偷偷營業、出貨。

保七總隊刑事大隊接獲線報、派員布線蒐證,發現吳經營的工廠不僅沒有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也不遵守停工命令,依然在進行鑄造工作。

警方在昨天會同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新北市環保局重案組登門查緝,逮捕吳與4名外籍移工,查扣壓鑄機10台、帳冊等證物,經環保人員粗估,吳被勒令停工至今的不法獲利超過1億元。

保七總隊呼籲,公私場所具有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固定污染源,未依相關規定取得設置、變更或操作許可證,而逕行設置、變更或操作,即屬違規。民眾如有發現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情形,請向保七總隊檢舉,警方將全力查緝不法犯罪。

新北環保局查獲營建工地粉刷廢水 污染藤寮坑溝依法開罰

新北市環保局21日接獲民眾通報,中和區和成路一段藤寮坑溝遭白色廢水污染,立即派稽查員前往稽查,經循線查獲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承造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之捷運設施共構工程,於粉刷牆面後清洗相關器具時,未妥善收集廢水,污染藤寮坑溝,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依法告發,最重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到場查察,於中和區藤寮坑溝排水口處發現白色廢水痕跡,沿水路循線往上巡查,研判污染源來自於巷內的捷運設施共構工程。稽查員進場稽查發現工地內的沉沙池呈現白色,業者坦承稍早於粉刷大樓時,因清洗相關油漆桶等器具未妥善收集廢水,殘留油漆經沉沙池流入藤寮坑溝污染環境,稽查員當場告發並命限期改善,業者也立刻將排水口防堵,以避免污染持續發生。

環保局呼籲,廢油漆在丟棄時應以吸水性報紙、廢布等吸收後,妥善防破防漏包裝,如為施工廠商應委託合格的清除處理業者處理;如為民眾DIY粉刷,應盛裝於專用垃圾袋給循線垃圾車處理;油漆桶罐如為可回收材質,請交給資源回收車回收。

環保局強調,市轄多條河川及市區排水路皆為重要列管對象,倘再有發現類似情事將前往周遭污染源確認後依法查處告發,以維護民眾生活環境品質。因水污染案件稍縱即逝,民眾若有發現污染事件時,請即時利用1999市政服務專線報案及提供線索,將即時派員前往查處。

新竹德盛溪水遭染色 桃竹合作平台迅速破案

桃園市環保局4日上午8時許接新竹縣通報,該轄德勝溪水遭染成藍色,桃園環保局隨即啟動聯合稽查,派遣稽查員前往楊梅區與新竹縣交界處與環境部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新竹縣環保局會合後進行稽查,循線查獲潤O公司因管線破裂造成藍色廢水流出廠外造成污染,依違反水污法30條告發,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業者進行緊急應變。

環保局表示,4日上午桃園環保局接獲通報湖口鄉中山路三段德盛溪發現有藍色水情形,環保局隨即派遣5名稽查員前往稽查,並於環境部北區環境管理中心與新竹縣環保局會同稽查,發現潤O公司楊梅二廠因池槽廢水輸送過程中,管線破裂導致藍色廢水流至放流槽,續流至下游德盛溪,污染河川水體,環保局令其停止排放並依違反水污法30條告發,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指出,本次事件由業者操作不慎造成污染,環保局立即要求業者調派水車緊急應變、抽除藍色廢水,同時派員清理死魚。若限期未清理完畢,將按次處分。

環保局也呼籲,業者在製造、操作過程務必謹慎小心避免污染洩漏,否則不僅危害環境,還將遭受重罰與求償,得不償失。

鳳山溪偷排紅色廢水 環保局查獲雞肉工廠依違反水污法重罰

環保局今(12)日持續針對鳳山溪水污染管制區加強稽巡查,接獲巡守隊通報後,於鳳山區鳳仁路巷弄內側溝發現一股紅色廢水排出,人員循線往上游查察,查獲一雞肉分切工廠,未妥善收集處理製程廢水即排放,已違反水污法第30條規定依法告發。

今(12)日環保局接獲北門河川巡守隊通報鳳仁路巷弄內有紅色廢水排出情形,遂稽查至該食品製造工廠,發現該廠僅設置1座油水分離槽,惟設備處理功能不足,致產生含油脂紅色廢水,逕自排放至廠外水溝,循水路污染鳳山溪上游坔埔排水,依違反水污法第30條規定,從重裁處3萬~300萬元罰鍰。

統計5月30日迄今,環保局執行鳳山溪上游稽查專案已累計稽查210家次沿岸事業,裁處31家次業者非法排放廢水,包含20家次食品業者、3家皮革業、3家化工業、2家洗衣業、1家消防業者、1家水泥業及1處營建工地,其中30家依違反水污法告發,1家依違反空污法告發,總裁處金額計262萬8千元。

環保局呼籲,將不定期規劃水污染熱區稽查專案,呼籲業者自愛自重,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遭到重罰。民眾若發現偷排污染行為,亦請撥打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電話07-7317600或1999檢舉,共同打擊污染犯罪,維護本市水體環境。

水污染防治法最高罰緩2000萬 南投縣府呼籲業者勿以身試法

南投縣環保局為使土石加工業及水泥業者充分瞭解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日前於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史蹟大樓辦理水污染防治法規宣導說明會,計有34家業者踴躍出席。期許大家共同守護環境。

環保局針對常見違反水污染法令樣態(繞流排放、疏漏等)、裁處案例計算罰鍰方式以及重大違規案件後續因應作為進行說明,讓業者能熟知法令規定,現場互動熱絡。

環保局長李易書表示,水體水質的維護是大家共同的責任與義務,對於非法或繞流等違反規定排出廢水的不肖業者,環保局一定會加強取締並嚴懲。希望透過本次說明會提醒業者應加強廢水處理設施自主管理,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如有水污染相關法規問題可撥打049-2233791水質保護科專線,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環保局指出,此次會議說明水污染列管事業倘若故意繞流排放、稀釋排放廢(污)水或放流水嚴重超標等違規行為都會加重處罰,罰鍰上限最高為新臺幣2000萬元。為了杜絕不法廠商惡意排放廢水,如有故意繞流排放、大量排放污染物與排放公告有害健康物質等情形的事業,屬於重大違規的對象,要求必須安裝廢(污)水自動監測(視)設施,監測數據公開於指定網站供全民監督,讓業者廢水操作狀況無所遁形。

環保局呼籲業者應知法守法,水污染防治法除了處分罰鍰外,另也包含刑法責任,更提醒與會事業代表與專責人員應負起應盡的環保責任,避免因輕忽或疏漏而違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