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煉油廠又失火 環保局:若違反空汙法將開罰
中油桃園煉油廠今早發生火警,桃園市環保局表示,將依火調報告結果查核中油煉油廠是否確實執行空氣汙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若違反將分別依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32條、33條告發,各可處1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中油桃煉廠疑似M07製程中真空蒸餾塔輸送柏油的管線破洞,造成氣體從破洞處洩漏,因真空蒸餾塔的高溫作用造成燃燒,中油人員當下立即關閉管線輸送,並出動廠內消防隊進行滅火,消防局、環保局也前往現場滅火、應變及監測空汙,約上午9點30分左右已無明火,現場由黑煙轉變成白煙。
環保局表示,同步以模式模擬空污影響範圍,並透過市府內部通報機制,通報桃園、龜山、蘆竹區公所,由公所再轉知可能受影響的所在里,提醒民眾注意防護;此外,稽查員持續在下風處監測總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由9點多的0.19ppm持續下降到中午12點多的0.07ppm,另於廠區周邊也未發現消防廢水外溢,所有消防廢水皆回收至廢水處理單元。
環保局表示,詳細起火原因仍待消防局火調報告釐清,若涉及違反空汙法第32條第1項,從事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汙染物散布於空氣,或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將依第32條告發,裁處1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同時查證中油煉油廠是否切實執行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若不切實,將另依違反空汙法第33條告發,可處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