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肖業者亂倒廢棄物 苗送地檢署偵辦、南投採罰款提高3倍

山區、空曠地區因地廣人稀,常被傾倒廢土或事業廢棄物,造成土地汙染,近日苗栗縣、南投縣各發生不肖業者亂倒廢棄物,苗栗縣長鍾東錦嚴正表示,破壞苗栗的非法劣質業者務必要予以嚴懲重罰,另加強防範廢棄物於縣內非法偷倒。南投縣政府則祭出重罰,惡意填倒土方者,採累進罰則,最高裁處30萬元。

苗栗縣苑裡鎮順天段一處土地,被挖坑非法濫倒廢酸,致土壤重金屬超標,經環檢警調等單位合作追查出北部一家廢酸洗液再利用機構涉有重嫌,初估3年不法獲利高達1億800萬元,現場人員及車輛司機分別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項第3款「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及第4款「未領有許可文件從事非法清理」等行政刑罰規定,全案移請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扣留作案用怪手2部。

場址內2大坑洞混合廢棄物及廢酸洗液,環保局於現場採集土壤及廢棄物送驗,其中土壤鉻、銅、鎳、鉛、鋅等重金屬檢測值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廢液萃出液總鐵及二價鐵檢測值具高度氧化態,已嚴重污染國土,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16條規定,公告達管制標準之土壤採樣點所在地號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要求行為人將環境恢復原狀。

鍾東錦指出,事業廢棄物非法棄置案件層出不窮,除要求警察局及環保局應加強查緝,縣府針對老舊廢棄工廠,已責成工商發展處等相關單位進行清查專案及列管;另外,後端處理量能及處理收費價格,未來會輔導設立合法處理機構並以合理計價,讓業者有能力負擔處理成本,杜絕亂倒現象。

南投縣則是有業者將廢棄土運到仁愛鄉,將其濫倒於眉溪流域,若下大雨,廢土將造成二次汙染和破壞。南投縣府表示,將依區域計畫法,將惡意違規者罰款平均提高到3倍,初犯開罰從6萬提高到15萬,累計3次直接罰最高罰款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