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排廢水5年 沒收千萬不法所得

嘉仕寶工業公司涉以繞流機制,將含有鉻、鎳等廢水排入不明渠道,再流入台中大里溪,排放的重金屬超標2倍至14倍,化學需氧量逾限值近40倍,時間長達5年。一審判罰嘉仕寶300萬元,沒收1330萬元不法所得,台中高分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嘉仕寶工業公司由王姓男子擔任負責人,負責金屬表面處理業務,檢警前年接獲市民檢舉,業者涉違法將廢水排入溝渠,再流入大里溪內,經儀器檢驗業者箱涵排放的廢水後,發現業者排放的廢水重金屬都超標,同年四月間搜索,並對業者後方繞流排放口採集水樣送驗。

檢警發現,業者為省清除廢液、汙泥處理費用,從2018年至2023年被查獲為止,利用每天夜間時段,將廢水溢流到廠內不明渠道後,排到廠區後方排水溝,再沿箱涵匯入大排,流入大里溪。

檢警發現,業者排放的廢水,化學需氧量逾放流水限值39.7倍,有害健康物質銅、總鉻、鎳濃度也分別超標2.97倍、14.2倍、4.75倍,已達汙染環境程度,檢方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起訴王姓負責人、廠長、員工等四人。

台中地院審認,王姓業者等人都坦認涉案,不法所得估算為3224萬元,王另再花費1893萬元更新設備,有知悔悟,犯後態度尚屬良好,分判王等4人,1年8月至6月徒刑,緩刑5年至2年,判罰嘉仕寶300萬元,沒收不法所得1330萬元。

王男針對判罰及沒收部分提上訴;台中高分院近日駁回,全案確定。